第四章情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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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們走到車子附近時剛好碰到結束走訪的林哲行,對方率先把自己搜集得來的結果報告:“我與附近的鄰居再三確認,他們認得闕天愛,對她的評價也不好。他們說在兩個月前,闕天愛和羅志傑大鬧了一場,女方還拼命踢門,狂飆臟話。恰好出租屋的房東過來看情況,嚇得他立馬報警。”
出租屋的大門被闕天愛踢出大面積的凹痕,但她和羅志傑都不願意進行賠償。房東氣得火冒三丈,當然也不願意自己出錢修門。因為手裏還有租賃合同,要是房東此時此刻趕人走要返還一大筆的押金。所以他也得過且過,事情告一段落。
鄰居說之後就沒有再見過闕天愛,換了另外的女人出入,拍且那男人換了新女朋友。只是有一天的半夜鄰居聽到奇怪的聲響,他認為是年輕人的那破事,也沒有多留意。
歐陽默敲打著方向盤,他若有所思地看著林哲行,問道:“闕天愛是那天過來鬧事的,聽到有奇怪聲音的又是哪一天?”
“那人只記得闕天愛鬧事的日子,十二月七號,剛好是他兒子的生日。”林哲行回應道。
歐陽默砸了砸嘴巴,說道:“我觀察過他的房子,三個字:臟亂臭。我沒能進去房間細看,外面沒看見有鋼材的蹤跡。只是吵架吵到上警局,兩人的沖突劇烈。況且以闕天愛的性格,她不可能就此放過羅志傑的。可為什麽後面就不再出現呢?很大可能是她已遇害,沒辦法上門,所以羅志傑有明顯的殺人動機。”
“或者兩人的問題已經解決了。”殷媛插話道,“闕天愛光明正大地給羅志傑戴綠帽子,是她理虧在先。鬧事的原因雖然我們不明確,但我猜無關感情,與利益相關。能用錢解決的,何必一再糾纏。”
“況且我與羅志傑對話時,他不緊張,整個人都是很放松。他說話速度很快,沒有思考的空間。換個角度來看,要是他殺人了,面對調查案件的警察,還能鎮定自若嗎?或許他能從容應對,可神情絕對很嚴肅。說話速度會放慢,因為他需要時間思考自己說出來的話合不合適。”
殷媛將自己的想法一口氣表達出來,她在警校副修心理學,對犯罪心理學也有研究:“或者這個世界會有高智商罪犯,但並不多。”
說完,她就怔住了,有些忐忑地瞄了歐陽默一眼。她已經不知道是第幾次反駁他的意見,之前的“得罪”沒爆發或許是因為沒到臨界點。卻一而再再而三的,她這是“作死”啊!
殊不知對方沒有動靜,他沈默半響,說道:“凡事都有多面性,好了,我們去找喬菲吧。”說完,他發動車子,離開停車場。
殷媛知道,歐陽默沒有直接反駁代表認同她的觀點,這才松了一口氣。她也不知道為什麽自己會害怕歐陽默,明明對方也是兩只眼睛一張嘴,有什麽好怕的。
當然,這是因為她沒有真正看見歐陽默發火,所以心無顧慮。在經歷不久後的一場波折後,殷媛一輩子都會記得歐陽默那張黑如深淵的臉孔,和碾壓得她快要窒息的氣場。
車子一路前行,穿過鬧市來到金福大廈,這就是闕天愛與喬菲合租的公寓。這裏不好找停車位,也沒有地下停車場。住在大廈的人要不就走很遠取車,要不就選擇出租車或者等公交。
現在是上午十點半,別人上班的時候,喬菲卻睡覺。畢竟她夜晚上班,所以她的作息時間與常人有異也正常。幸虧她與羅志傑不同,很註意形象。給他們倒茶了以後再去洗漱,挺有禮貌的。
房子被裝飾得很溫馨,小女人風格。家中的家具偏田園風,就連餐具都是英式骨瓷杯。可見喬菲對生活質量有一定要求,她是那種即便跌到塵埃也要開出鮮花的人。
在殷媛和她說闕天愛去世的消息時,喬菲楞住了,她連忙說道:“小愛不是說要和黃老板去廈門旅游嗎,她怎麽出事了?”
根據喬菲的口供,闕天愛確實劈腿了,她跟的老板姓黃,做建材生意的。在闕天愛失蹤之前,她曾和喬菲說黃老板要和她去廈門旅游,她怕自己窮酸,丟黃老板的臉面,還和喬菲借了一套首飾,然後就打扮得漂漂亮亮出門了。
後來闕天愛沒有回家,可喬菲以為她和黃老板同居。沒打電話是因為喬菲擔心打擾到對方,所以即便短信沒回覆也不在意。
兩個男人去了闕天愛的房間,殷媛繼續負責對話。她註視擦眼淚的喬菲,問道:“她沒去上班,你們也不覺得奇怪嗎?”
喬菲在知道闕天愛的死訊以後,眼淚當即就下來。她哽咽著,搖頭否決:“做我們這一行的,很多陪酒女都是直接跟大老板走的,又怎麽可能再回來這種忍氣吞聲的地方啊?”
這確實是很常見的現象,陪酒女只和管場的大姐頭說一聲後直接走。好運氣的就成為老板的情婦,混的不好就回來繼續當陪酒女。同是天涯淪落人,沒人會嘲笑的。
做建材的,還有可能是與闕天愛最後接觸的人,直覺告訴殷媛,那個黃老板有問題,於是問道:“你知道闕天愛跟的黃老板是什麽來歷嗎?知不知道他的姓名和住址?”
喬菲搖搖頭,說道:“不知道,我聽大姐說黃老板做建材大公司的,其他就不知道了。我們的大姐人脈很廣,或者她知道。”
瞧對方的樣子很誠懇,應該真的不知道實情。既然問不出黃老板的事,殷媛就把話題轉移到另一個男人身上:“你認識闕天愛的前男朋友羅志傑嗎,關系怎樣?”
“以前小愛跟他好的時候,我們還經常出去吃飯喝酒。可前兩個月他們倆出大問題,我和羅志傑的關系因此鬧僵了。”喬菲想了想,她預料到殷媛會繼續問原因,便主動解釋道,“羅志傑就是個人渣,口口聲聲說小愛劈腿,然後就把她留在出租屋的首飾和錢據為己有。”
羅志傑是海鏡城有名的小混混,雖然勢力不大,但他沒原則可言,就是個老賴。黃老板不肯出面,闕天愛只好自己上門拿,後面就出現了吵架上警局的一幕。
後來在大姐頭的交涉下,羅志傑才肯把東西還給闕天愛。可他把最值錢的首飾變賣了,還把現金揮霍地一幹二凈。
說到這裏,歐陽默突然走了出來。他掏出手機並點開一張圖給喬菲看,同時說道:“你看看這行李箱是不是屬於闕天愛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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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屋的大門被闕天愛踢出大面積的凹痕,但她和羅志傑都不願意進行賠償。房東氣得火冒三丈,當然也不願意自己出錢修門。因為手裏還有租賃合同,要是房東此時此刻趕人走要返還一大筆的押金。所以他也得過且過,事情告一段落。
鄰居說之後就沒有再見過闕天愛,換了另外的女人出入,拍且那男人換了新女朋友。只是有一天的半夜鄰居聽到奇怪的聲響,他認為是年輕人的那破事,也沒有多留意。
歐陽默敲打著方向盤,他若有所思地看著林哲行,問道:“闕天愛是那天過來鬧事的,聽到有奇怪聲音的又是哪一天?”
“那人只記得闕天愛鬧事的日子,十二月七號,剛好是他兒子的生日。”林哲行回應道。
歐陽默砸了砸嘴巴,說道:“我觀察過他的房子,三個字:臟亂臭。我沒能進去房間細看,外面沒看見有鋼材的蹤跡。只是吵架吵到上警局,兩人的沖突劇烈。況且以闕天愛的性格,她不可能就此放過羅志傑的。可為什麽後面就不再出現呢?很大可能是她已遇害,沒辦法上門,所以羅志傑有明顯的殺人動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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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況且我與羅志傑對話時,他不緊張,整個人都是很放松。他說話速度很快,沒有思考的空間。換個角度來看,要是他殺人了,面對調查案件的警察,還能鎮定自若嗎?或許他能從容應對,可神情絕對很嚴肅。說話速度會放慢,因為他需要時間思考自己說出來的話合不合適。”
殷媛將自己的想法一口氣表達出來,她在警校副修心理學,對犯罪心理學也有研究:“或者這個世界會有高智商罪犯,但並不多。”
說完,她就怔住了,有些忐忑地瞄了歐陽默一眼。她已經不知道是第幾次反駁他的意見,之前的“得罪”沒爆發或許是因為沒到臨界點。卻一而再再而三的,她這是“作死”啊!
殊不知對方沒有動靜,他沈默半響,說道:“凡事都有多面性,好了,我們去找喬菲吧。”說完,他發動車子,離開停車場。
殷媛知道,歐陽默沒有直接反駁代表認同她的觀點,這才松了一口氣。她也不知道為什麽自己會害怕歐陽默,明明對方也是兩只眼睛一張嘴,有什麽好怕的。
當然,這是因為她沒有真正看見歐陽默發火,所以心無顧慮。在經歷不久後的一場波折後,殷媛一輩子都會記得歐陽默那張黑如深淵的臉孔,和碾壓得她快要窒息的氣場。
車子一路前行,穿過鬧市來到金福大廈,這就是闕天愛與喬菲合租的公寓。這裏不好找停車位,也沒有地下停車場。住在大廈的人要不就走很遠取車,要不就選擇出租車或者等公交。
現在是上午十點半,別人上班的時候,喬菲卻睡覺。畢竟她夜晚上班,所以她的作息時間與常人有異也正常。幸虧她與羅志傑不同,很註意形象。給他們倒茶了以後再去洗漱,挺有禮貌的。
房子被裝飾得很溫馨,小女人風格。家中的家具偏田園風,就連餐具都是英式骨瓷杯。可見喬菲對生活質量有一定要求,她是那種即便跌到塵埃也要開出鮮花的人。
在殷媛和她說闕天愛去世的消息時,喬菲楞住了,她連忙說道:“小愛不是說要和黃老板去廈門旅游嗎,她怎麽出事了?”
根據喬菲的口供,闕天愛確實劈腿了,她跟的老板姓黃,做建材生意的。在闕天愛失蹤之前,她曾和喬菲說黃老板要和她去廈門旅游,她怕自己窮酸,丟黃老板的臉面,還和喬菲借了一套首飾,然後就打扮得漂漂亮亮出門了。
後來闕天愛沒有回家,可喬菲以為她和黃老板同居。沒打電話是因為喬菲擔心打擾到對方,所以即便短信沒回覆也不在意。
兩個男人去了闕天愛的房間,殷媛繼續負責對話。她註視擦眼淚的喬菲,問道:“她沒去上班,你們也不覺得奇怪嗎?”
喬菲在知道闕天愛的死訊以後,眼淚當即就下來。她哽咽著,搖頭否決:“做我們這一行的,很多陪酒女都是直接跟大老板走的,又怎麽可能再回來這種忍氣吞聲的地方啊?”
這確實是很常見的現象,陪酒女只和管場的大姐頭說一聲後直接走。好運氣的就成為老板的情婦,混的不好就回來繼續當陪酒女。同是天涯淪落人,沒人會嘲笑的。
做建材的,還有可能是與闕天愛最後接觸的人,直覺告訴殷媛,那個黃老板有問題,於是問道:“你知道闕天愛跟的黃老板是什麽來歷嗎?知不知道他的姓名和住址?”
喬菲搖搖頭,說道:“不知道,我聽大姐說黃老板做建材大公司的,其他就不知道了。我們的大姐人脈很廣,或者她知道。”
瞧對方的樣子很誠懇,應該真的不知道實情。既然問不出黃老板的事,殷媛就把話題轉移到另一個男人身上:“你認識闕天愛的前男朋友羅志傑嗎,關系怎樣?”
“以前小愛跟他好的時候,我們還經常出去吃飯喝酒。可前兩個月他們倆出大問題,我和羅志傑的關系因此鬧僵了。”喬菲想了想,她預料到殷媛會繼續問原因,便主動解釋道,“羅志傑就是個人渣,口口聲聲說小愛劈腿,然後就把她留在出租屋的首飾和錢據為己有。”
羅志傑是海鏡城有名的小混混,雖然勢力不大,但他沒原則可言,就是個老賴。黃老板不肯出面,闕天愛只好自己上門拿,後面就出現了吵架上警局的一幕。
後來在大姐頭的交涉下,羅志傑才肯把東西還給闕天愛。可他把最值錢的首飾變賣了,還把現金揮霍地一幹二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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